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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章程

嘉兴市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协会——协会章程

嘉兴市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嘉兴市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协会

第二条  嘉兴市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嘉兴市内从事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创意、管理经营、教育与培训的企业、社团、基地、院校、研究机构等,以及热爱并支持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个人自愿参加组成的地方性、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社会各界力量,推动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发展;坚持民主办会原则,为政府、产业、企业做好服务;整合资源,提升品质,打造队伍,规范市场,繁荣文化;发挥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在工业转型升级中的先导作用

第四条  本协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本协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嘉兴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接受业务指导单位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协会会址设在浙江省嘉兴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专业机构、相关单位及专家制定我市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发展战略、产业标准,开展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产业调查研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推进我市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接受政府委托,组织并负责相关课题的研究与开发;组织相关项目的评估、论证、成果鉴定、验收以及专利产权的推广

(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专业人员的技术职务进行资格评审和继续教育

(四)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的教育和培训

(五)组织国内外交流,传播信息,活跃学术思想;开发项目,研讨经营策略;促进专业建设,推动产业发展

(六)收集国内外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信息,出版书刊杂志;宣传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作用,普及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知识

(七)主办展会,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会展等;(八)在政府相关部门授权的下,组织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方面的比赛、评比、评奖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设单位团体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三)参加或支持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的工作和活四)符合一至三项条件,愿意参加本协会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以成为团体会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资料(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对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协会工作有重大贡献的人员,经本协会推荐、理事会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可优先、优惠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商务资讯、政策咨询、项目招商、项目引资等服务;(三)可优先、优惠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四)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并实施监督;(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工作(四)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第十四条会员如有触犯刑律或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取消会籍;不按时缴纳会费取消会员资格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会费标准及其管理办法(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能生效,并在三十日内分别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财税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坚持工互联网与智能技术的创意创新、市场化、产业化、现代化的发展理念(三)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由秘书长担任,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的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条本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构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六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以上表决通过后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条本  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2018年6月22日表决通过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嘉兴市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协会

财务管理办法及会员会费收取标准

财务管理办法

一、会计管理制度

(一)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本会保持会计信息口径一致、互相可比,统一设置会计科目和账簿,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

(二)遵守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原则,并采用借贷记账法记

(三)会计核算以本会实际发生经济活动情况为依据,客观真实各项收支情况及其结果

(四)根据统的会计期间,完整、及时地进行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并确保报表内容的真实、有效

(五)经费支出按办事机构财务制度经费审批程序执行

(六)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会计档案

(七)本会的资产,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八)结合本协会活动的特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出纳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协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协会财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根制定本制度

(一出纳人员应该以审核好的会计凭证为依据进行现金收付及银行存款的

(二)认真及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做到日清月结

(三)遵守银行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当日收款应及时送到银行,不得坐支

(四)严格履行借款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借款。不得以白条冲抵现金,不佳利用本协会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取现金

(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支票管理制度,认真保管好支票,过期或作废的支票应及时注销

(六)签发的支票应如实填写收款单位、金额或限额及签发日期和用途

(七)每日终了,应按规定进行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的结账、盘点月末终了应及时与总账及银行存款对账单核对相符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八)正确编制银行未达帐余额调节表,保证做到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

会员会费收取标准

嘉兴市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协会的会费收取标准按照普通单位会员和理事单位会员两类收取

(一)普通单位会员的会费由单位会员负担,会费标准佳者通会员每年1000元

(二)理事单位会员的会费:由单位会员负担。按照在协会任职情况,会长单位20000元/年;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理事单位5000元/年;企业单位按以上标准计算。

三、经费日常使用方案

(一)开办费用必要办公设施、设备及验资等费用2万元

(二)办公场地费用

租用约80平方办公场地,预计场租与水电费用25万/年

(三)人员费用协会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会计。其中1名综合办公,负责办公出纳工作,另一名负责协会日常业务开展,预计年工资费用:1-2名专职人员45万=9万,兼职会计1.2万/年,总人工费用10.2万元

(四)业务费用开展企业咨询服务,促进协会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技术合作,以及开展公共培训积极推动嘉兴市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有关领域的标佳研究与制订,开展对外合作,协调、发展与国内外相关机构的联系,组织公共技术合作与交流。举办、组织工业互联网与智能技术展会,培训、咨询,等服务,差旅费、会务费专家费用、印刷费。年度业务费用10万元。总支出预算:25万

四、差旅费管理规定

根据《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协会实际,规范差旅费开支,完善差旅费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因公出差需事先经协会领导办公室秘书长请示,方可出差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实行定额包干

1,交通费

出差人员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有效发票报销交通费.未按规定等原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协会主要领导可乘坐火车软卧、高铁一等座、轮船二等胞,飞机经济舱其也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包括硬座、硬卧)、高铁二等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出差乘坐其它交通工具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补助80元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空旅客人身前外伤害保脸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因工作需要,在本市区内出差原则上凭双程往返公交车发票报销,如需要乘坐的士应事先让得力公室主任同意后凭票报销凭交通工具发接实的市内交

2住宿费出差人员不论出差省内、省外,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出差人员按性到数的,允许单人住一个标准间。协会主要领导可单人住一个标准间

住宿费标准如下

(1)协会主要领导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省内490元,其他地区参照【浙斯行[20163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细化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2)其余工作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省内340元,其他地区参照【浙贴行(20163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细化差旅佳宿费限额标佳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出差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1人按上一程限额内报住

(三)伙食补助费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外每人每天省内50元。

(四)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动费凭会议主办单位的标准单据实报销。在途期间补助按照定额包干规定报销饮食补助费为每人每天100元,交通补助为每人每天80元

不安排食宿的会议,会议期同用在期可的任恩伙交通补费均办会差旅费规定报销。

(五)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享受出差有关补助(1)已享受会议、培训伙食者(2)已享受讲课补贴、野外津贴等其他补贴者。(六)报账审批程序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经费支出原则上应事先报告协导及秘书长,在得同意才可以开支。

资金的审批报销程序:

经办人按要求填写报销——会计审核报销凭证——秘书长审核签字——法人审核签字——会长审批签字(单项费用2000元以上)——出纳审核并付款。